区块链协会呼吁财政部明确GENIUS法案下的稳定币规则
中性中等影响
美国区块链协会已就美国财政部落实《GENIUS法案》第3条的拟议监管规定提交了反馈意见。该行业协会正在为其在稳定币领域运营的企业寻求更明确的运营边界。
在建议中,该协会敦促监管机构缩小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定义,从而将自托管软件、网络验证者、通用基础设施以及仅交易自身资产的公司排除在外。它还指出,非法发行稳定币的刑事责任应以具备经证实的知情权和直接协助为前提。此外,该协会建议利用官方名单和交易禁令来评估外国稳定币,同时采用更新的方法来识别无许可网络上的用户位置。
随着财政部逐步敲定《GENIUS法案》的执法规则,市场参与者将密切关注其对这些意见的回应。这可能会为数字资产法律责任和基础设施合规树立重大法律先例。
要点
- 美国区块链协会针对财政部关于《GENIUS法案》第3条的拟议规则提交了意见。
- 该协会要求将自托管软件、网络验证者和自营交易商排除在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之外。
- 协会建议,非法发行稳定币的刑事责任必须以实际知情和协同协助为前提。
- 建议包括利用官方名单审查外国稳定币的合规性,以及更新无许可协议的用户定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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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撰写免责声明问答
区块链协会就《GENIUS法案》向财政部提出了什么要求?
该协会提交意见,要求为稳定币企业设定更明确的边界,包括对服务提供商进行更狭义的定义,以及制定针对刑事责任和外国合规性的具体规则。
根据该提议,谁应该被排除在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规则之外?
协会建议排除自托管软件、网络验证者、通用基础设施提供商以及仅交易自身资产的实体。
协会针对稳定币刑事责任提出了哪些条件?
协会表示,因参与非法发行稳定币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应以与发行方协同进行且具备实际知情和实质性协助为前提。
